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的自相矛盾 self-contradiction of primary quality and second quality 英国F.H.布拉德雷根据其实在自身一贯而现象具有矛盾的观点证明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是现象而非实在的理论。认为洛克把第一性的质看成客观的,第二性的质是主观的,是把实在与现象分割开来。认为实在物有许多性质,在某个时候某种关系下有这一性质,在另一时刻另一关系下也可能没有这一性质。第二性的质为颜色,依赖于主观的感觉,并不是实在的,而第一性的质如广延也依赖于空间,但空间自身即是现象,也非实在的,因而广延如大小、方圆,也需要感官的作用。而且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不可分,认识一个广延的东西也要感觉的作用,它就不是客观的。因此,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都可能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它们都有矛盾,都不是实在,只能是现象。布拉德雷以其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的自相矛盾证明绝对唯心主义的实在与现象不可分,现象只是实在的表现的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