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形式 form of life 美国苏珊·朗格用语。指艺术品的情感的形式。符号学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在《情感与形式》和《艺术问题》中提出。朗格认为,艺术作品是一种纯粹的形式,与运动着的生命形式有逻辑上的类似性。说一件作品包含着情感,即指它具有艺术的活力或展现出一种“生命的形式”。作为符号的艺术品只有以情感的形式,即作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作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呈现出来,才能激发人们的美感。要呈现生命的形式,艺术品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一种动力形式;(2)它的结构必须是一种有机的结构;(3)整个结构都是由有节奏的活动结合在一起的;(4)具有随着自身每一特定历史阶段生长活动和消亡活动辩证发展的规律。人类深层的生命情绪所具有的基本特征是:能动性、不可侵犯性、统一性、有机性、节奏性和不断成长性,这也就是生命形式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在艺术创造物中能找到生命形式的一切特征,艺术就是人的生命形式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