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菊隐 1905—1975 戏剧艺术家。天津人。早年曾就学于北京燕京大学。1930年创办中华戏曲学校,任校长。1935年留学法国,专攻戏剧。1938年回国,先后在四川、北平等地从事戏剧教育、编导和译著,并创办北平艺术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第一副院长等。戏剧美学思想认为“戏剧是表现人生的”。认为“艺术是完成时的一种美的表现,而欲达此种美的完成,则非用科学的原则,甚至科学中的本位来一一实现它不可”(《舞台光初讲》)。在后期艺术实践中,力求汲取民族艺术的美学传统,探索中国话剧的民族形式,从而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形成了以民族化为核心的独特导演学派和戏剧美学思想。认为中国美学基本原则是“讲究对比”、“色彩和谐”。指出讲求表现塑型美是中国戏曲理论的核心。他的中国戏曲艺术美由“象征性舞蹈”、“节奏性的动作”及“造型的考究”(《今日之中国戏剧》)综合构成的戏剧美学思想,对于其戏剧艺术的民族化实践,颇有影响。主要著作有《焦菊隐文集》、《焦菊隐戏剧论文集》、《焦菊隐戏剧散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