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变论 theory of gradual transformation 亦称“均变论”。关于地壳运动和生物演变的一种学说。英国地质学家赫顿(James Hutton, 1726—1797)在《地球的理论》(1788)中提出地质渐变思想。认为地面上的山谷原野,是变化的,它们逐渐剥落成泥沙、石子,被流水带入海中成层积累起来。强调只能用现在还在起作用的地质力量来解释岩石的形成。这一观点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18世纪末叶,人们积累了丰富的地层知识资料,为地质进化说提供了经验基础。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地质学家C.赖尔继承和发展了赫顿的学说,在《地质学原理》(1830)一书中提出了地质渐变论。认为地层的形成和变异是不断发生的,地球表面的一切变化是缓慢的、渐进的。并从自然界自身的原因说明地球表面的变化,指出:“要想解释地球发展过程中的巨大变化,没有必要去寻求任何特殊的力量,也不能归结为几次世界规模的几次巨大灾难。地质变化的原因是一些看到的风、雨、河流、海浪、冰川以及地震等因素,长年累月缓慢变化作用的结果。”由于赖尔以地球的缓慢变化这样一种渐进作用,代替了由于造物主的一时兴发所引起的突然革命,表明整个地球,它的表面及生活于其上的植物和动物都有时间上的历史,在地质学领域中冲破了地球永远不变的形而上学观念,所以恩格斯说他“第一次把理性带进地质学中”。至19世纪上半叶,渐变论在与灾变论的论战中获得确立与发展,并为人们广泛接受,成为地质学领域里占统治地位的思潮。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赖尔的渐变论也有很大的缺陷。它以强调自然界的缓慢连续性变化为特征,不仅没有将激变置于渐变的同等地位,而且忽视了自然界固有的间断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