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田真道 1829—1903 日本明治时代启蒙思想家。曾名喜久治、真一郎、行彦。曾任“藩书调所”教授助理,并结识西周。1862年留学荷兰莱登大学,学习法学、经济学及孔德的实证论哲学等。回国后翻译弗塞林(Simon Vissering,1818—1888)的《泰西国法论》,并为其写序言《泰西法学要领》,被认为是日本最早的法学通论。曾任法官权判事兼议事体裁调查员,从事《新律纲领》的编纂。1873年参加“明六社”,从事启蒙活动,主张振兴实学,宣传平等自由和天赋人权论。他认为万物皆源于六十余种物质元素;世界进化的顺序是,一土石,二植物,三动物,尔后是人。否认鬼、神、造物主的存在,认为所谓怪异的东西是人为地编造,实则为无知的产物。指出意识随人的死亡而消失,灵魂不灭说是荒谬的。伦理观上,主张情欲是人天生具有并赖以生存的东西;它分为出自天性自然的情欲和出自知识习惯的情欲;文明开化国的人比野蛮国的人更具情欲。主要著作有《性理论》(1861)、《非一本论》(1874)、《论促进开化的方法》(1874)、《情欲论》(1875)、《唯物论》(1895—1900)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