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塞 Ernst Grosse1862—1927 德国艺术史家、社会学家,现代艺术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曾任弗赖堡大学教授。美学上主张把哲学美学与艺术科学分离开来,提倡从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多方面对艺术学和艺术史进行研究。认为包括艺术在内的精神生活与社会的经济形态之间有密切的关系,艺术学要研究艺术的诸种动因以及文化上所受的制约,研究艺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提出艺术科学是艺术史和艺术哲学的结合,艺术科学的目的是显示文化的某种形式和艺术的某种形式之间的关系和规律。用社会学观点深入考察原始民族的艺术,利用人种史和人类学的资料,阐明艺术起源的社会原因。认为原始艺术有着吸引异性、吓唬敌人、激动人心、鼓舞士气、促进团结、记事、纪念等社会性的实际功用,主要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社会职能。认为在文化的最低阶段,所有原始艺术都有着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来之于生活环境、文化生活、饮食方法等文明因子的相同。在原始民族中,艺术是为了造成统一;在文明的今天,艺术的社会职能是提高人类精神,造成社会的统一。其观点对现代的艺术社会学、审美发生学和文化人类学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美学也有重要启示。主要著作有《艺术的起源》(1894)、《艺术学研究》(1900)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