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洛特 John Grote1813—1866 英国哲学家。就学于剑桥大学,后执教于该校。认为科学研究是认识事物的相互作用和思想的前后伴随关系,只能了解现象,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哲学可以了解事物的内在本质,但不能了解事物的相互作用。认为科学不能了解认识的真伪,哲学可以证明认识的真伪,所以哲学比科学更为基本。认为真理是多样性的统一,一切真理是系统地相互联系的,真理是融贯的,而不是符合的,一切知觉、概念,必然性、偶然性的差异都是相对的,其本质联系为一整体。认为哲学是伦理学的基础。其伦理思想强调人的自我发展和尽义务,人应在这个合理的世界中恪尽其天职;伦理原则不能从个别事实中得出。批评功利主义忽视理想因素,反对实证主义从生活感受来考察人的行为。主要著作有《哲学探索》(2卷,1866、1900)、《功利主义哲学研究》(1870)、《论道德理想》(1876)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