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 1488—1559 明学者、文学家。四川新都人。正德进士,授翰林院修撰。嘉靖三年(1524)因谏议大礼贬谪云南永昌卫(今保山县),流放近四十年而卒。哲学上,以元气为生成天地万物的终极原因,提出“元气者,天地之极”(《升庵外集》卷二十五),即《易》之“太极”、《老子》之“玄牝”、《庄子》之“大块”,它“未形”而又“无限”,生成天地万物。以气水循环答屈原《天问》中“东流不溢”的疑问,指出“水由气而生,亦由气而灭”,力图从自然本身寻找原因。驳斥古籍中的迷信记载,指出《春秋穀梁传》中的“郧石于宋”和“六鹢退飞”及宋人辩护,“乃痴人作梦”,“痴人解梦”。看到事物的矛盾和变化,认为天、地、人离不开阴阳、刚柔、仁义这些矛盾对立的事物,世界变化,“生生不息”。主张“因时立法”,指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郡县非秦意也,亦势也。穷而变,变而通也”(《升庵外集》卷四十八)。认识论上,主张“身躬阅之”,赞成《庄子》“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观点,反对空谈。在性情问题上,持性情统一说,赞成《易》“利贞者,性情也”(《升庵外集》卷五)之说,认为性情“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同上)。性情有主次,“性者本质也,情者外染也”(《升庵外集》卷七十五)。主张节欲,“性其情”。好文学。论诗坚持“性情”之说,认为诗歌的主要功能是抒发人的感情,“《三百篇》皆约情合性,而归之道德也”(《升庵集·诗史》)。指出“唐人诗主情,去《三百篇》近,宋人诗主理,去《三百篇》却远矣”(《唐诗主情》),反对脱离形象抒发议论的宋代理学诗。继承李东阳的诗文分体说。批评儒家传统的“诗史”说,认为诗文各自有其独特的体制和功用,诗不可兼史。反对宋人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的弊病。但认为作诗离不开才学,指斥“形目露而状风云,咏山水而写花木”的诗是假诗。将清新和老成兼而有之作为诗歌美的最高标准。论文力求“新鲜”,“新”指有新意创见,“鲜”指有文采。认为作文要从“工”入“神”,摆脱一切束缚,达到自由境界,“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琐语》)。提出文章要有个性,“为文而欲一世之人好,吾悲其为文”(同上)。认为文不论繁简难易,“惟求其美而已”。清妙与丰艳皆可为美。为学推崇汉学,反对宋学,尤力斥朱熹,开批判宋明理学之先声。其著述考证事实,极为赅博,开清考据学风。有《升庵内集》、《升庵外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