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 Thomas Reid1710—1796 英国哲学家,苏格兰常识哲学创始人。就读于阿伯丁的马里沙尔学院。1751年入该地国王学院为研究员,并于1764年接替亚当·斯密任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苏格兰常识学派多数成员是他的学生。致力于反对休谟的怀疑论的经验论主张。从事实或常识出发,认为人有一些原初的自然的信仰,例如当我知觉到我面前的一棵树时,我就不仅有一个树的观念,而且相信这棵树存在。这样的信仰就是人的常识。常识是一切推理的基础,是自明的真理。其原因不是因为这些常识为大家赞同,而是因为它们是自然天赋予人的,是人类自然构造的一部分,潜存于人的行为中,使我们不能不据此行动。因此在认识论上反对洛克、贝克莱、休谟把知觉的产物即观念与知觉的对象相混,认为这违背常识。知觉事实上是人对对象有关性质的感觉和信念。因此当人产生知觉时,就知道了事物的性质,并相信它们的存在。但我们这里依赖的是直觉、是常识,而不是推论,即不是如洛克所说的,因为知觉与所知觉性质之间的类似性,而由知觉的出现推论出与它类似的性质的存在。在道德理论上,认为把对与错看成纯粹的赞成与不赞成的感情是违背常识的。道德判断不是纯粹的感情的表达,而有其客观的特定的内容。认为激情应当由理性控制。理性规定了行为的两个不同但不是相反的目的,即幸福和责任。在神学上,用常识理论证明上帝的存在,认为常识的真理来自上帝的启示。因为常识是自然赋予的,而要解释常识具有的永恒不变的能力,就必须求助于这样一个事实:自然是上帝构造的。这些思想对苏格兰常识学派的哲学家和20世纪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的一些哲学家都发生了深刻影响。主要著作有《根据常识原理对人心的研究》(1764)、《论人的理智能力文集》(1785)、《人的能动能力研究》(1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