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精英理论 theory of power elite 美国米尔斯(Charies Wright Mills,1916—1962)提出。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权力,权力的外在形式可以因社会形态或时代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权力都居于社会的中心地位。认为社会的精英具有支配和改变平民和所属人员的日常生活的权力和能力。米尔斯在《权力精英》一书中以美国社会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他认为美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力是受军事、工业和政治这三个关系密切的上层分子所操纵。这三个领域均有金字塔形的集中控制的明显特征。这三个领域的上层各有一个主宰本领域生活的集团,其成员都是该领域中掌握权力的显要人物,这些人物就是“权力精英”。认为这些人均出身名门,都在培养特权阶层的学校里受过优良教育,自幼与权力中心有联系,这使他们在三个领域中形成共同的利益,作出统一决定以维护共同利益。米尔斯认为,现代民主社会的科层化管理和大众传播方式,使组织内部的目标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内在目的,每个人都为这一目的所激励,形成他们自己的责任心,以实现这个目的。这种权力精英理论是结合美国的现实情况的分析,但也为政治多元论或权力多元论所反对,他们以为权力精英没有那么集中的力量,还有一些反对力量与他们同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