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之幕 veil of ignorance 美国罗尔斯关于社会契约的订约者,在订约时对其未来处境处于无知状态的理论。在《正义论》(1971)中提出。认为订约者处于一种原始的平等地位,他们都是有理性的人,有合理的生活制度,有充分的能力判断什么对自己有利,什么对自己不利。同时,每个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对其他契约者的利益则完全置之度外,一心只想实现自己的计划。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分配中的命运如何,也不知道自己的善的概念以及特殊的心理倾向。这种每个人均有其自己的计划,同时又不知道在未来的社会中他所处的地位的情况,就是无知之幕。该无知之幕把订约者与订约者的未来隔离开来,使每个人均处于两难境地,他既想谋求利益,但又无能为力,这样就足以保证在选择正义原则时不是由于偶然机遇而得利或吃亏。这种理论发挥了德国康德所强调的社会契约是一种假设的理论,他从这种假设的订约情境来探索达到公平的正义所需考虑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