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达尔文学说 neo-Darwinian theory 亦称“新达尔文主义”。生物进化学说之一。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和魏斯曼种质学说相结合的一种生物进化理论。19世纪末,由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提出。1896年,英国罗曼尼斯(John George Romanes)首次提出“新达尔文主义”一词。魏斯曼通过自己的实验研究,如著名的小鼠尾巴切割实验(连续切割小鼠尾巴22代,小鼠尾巴并未变短),同时吸取当时科学新成果,特别是细胞学中细胞核、染色体以及有丝分裂等新发现,否定了获得性状遗传,并以他于1892年提出的种质连续学说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相结合,对遗传和进化作出新的解释。认为生物体由种质和体质所组成。种质即遗传物质,专司生殖和遗传;体质负责营养和生长等机能。种质是稳定的、连续的,不受体质的影响。种质包含在性细胞核(主要是其中的染色体)里,直接从前代传递下来,并以减数分裂的方式连续传递下去。遗传必须通过种质,获得性状是体质的变化,因而不能遗传。种质是自然选择的对象,进化是种质的有利变异经自然选择的结果。1917年,Th .H .摩尔根提出“基因说”,把魏斯曼的种质发展为染色体上直线排列的遗传因子即基因。新达尔文学说把遗传和自然选择结合起来,开始了进化论研究的新方向,并首次区分种质和体质,指明了遗传的物质基础及其连续性,在进化的遗传机制上修正了达尔文的观点,对生物进化学说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它把种质和体质绝对对立起来,过分强调了自然选择的作用而忽视了进化的其他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