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因明 梵 Navya-hetuvidyā 与“古因明”相对。以三支作法为论式,其逻辑性质为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由陈那所开创。陈那认为古因明的喻支以事例为喻体,没有显示出因果关系的一定不相分离,也没有什么功能;因此他改造喻支,以显示能立(中词)与所立(大词)不相分离的普遍命题为喻体,并以事例为喻依,精心构筑其推理论证的基础。而且为保证三支作法的可靠性,陈那阐述和发展了九句因和因三相的理论,使其法式与法则得到高度的统一。另说陈那新因明三支作法的逻辑性质为类比推理。陈那的九句因和因三相理论中规定同品和异品都必须除宗有法,其喻体实际上不是全称命题,而是除外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