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事例列举法particular examplelisting method
员工考核的方法之一。即先由主管人员就从事某种职务时,可认定为成绩优异或低劣的具体事例, 予以逐条列举,再加整理后即可作为考核表。如担任推销员职务者,能表现出“当顾客要求货品时,立刻以通讯方式或亲自联络”,“向顾客介绍产品的特性时,态度诚恳,言辞清晰,不夸张不隐瞒”,“顾客挑选产品时,耐心地等待,从不表现出不耐烦的态度”者,可认为成绩优异,如表现出“对顾客作过多的承诺”,“销售报告写得很差”,“与顾客发生争执”者,可认为成绩低劣。其优点是把应用工作中的具体事例,作为考核绩效优劣的标准,不仅主管人员于考核时易于选择与认定事例, 而员工亦更易了解绩效优劣的区别所在,可促使员工努力工作,追求优良事例所显示的工作要求。其缺点为具体的事例,需按员工职务性质编制。换言之,每种职务均应编制具体优劣事例,作为考核之用,其手续甚为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