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峰结构bureaucratic structure
又译“科层制”(bureaucracy)。科层制有的教科书上也译为“官僚制”、“分部制”或“分责制”。指组织内分别负责处理事务的行政体系的一种名称,是组织内一种刻板式的行政组织。科层制的特点在于组织内不同等级的官员,有固定的职务,有划分的权力界限,有例行公事的一定程序,有对上对下所负责任的范围。科层制处理事务的方式是刻板的,无弹性的,按部就班的,专业化的,一切都要按章程办理的,其目的在于提高组织的效率。然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有的不但不能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却反而成了障碍。把科层制正式引入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中的,是德国组织心理学家M.韦伯。科层制的结构,按照韦伯的观点主要包括下述六个方面:(1)组织内各个单位之间有固定的职务分配,每一个工作人员所担任的工作,根据严格的分工制度,其从事的工作需要有专门的技术。(2)组织内的人员,依据等级划分。下级对上级负责并服从上级的指令,接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指令与监督不能超过规定的权责范围。(3)处理事务一切均按法规所规定的条文,不能渗入个人因素,用以维持统一的标准。(4)组织内成员与成员之间绝对避免个人情感,不得意气用事,对办理事务不得渗入个人因素。(5)用人标准必须依据专门技术资历,不得随意解雇。个人升迁必须依据他的工作表现与成就而定。从事部门工作的主旨应以鼓励或启发职工对组织的维护和工作的兴趣。(6)科层制的主要目标,在于提高组织内的工作效率。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组织如不采取科层制度,必定杂乱无章。所以科层制度是现代正式组织的理想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