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显示器auditory displays
利用听觉通道向人传递信息的装置。常见的有蜂鸣器、扬声器、耳机、哨子、喇叭、号角、汽笛和铃等。在许多作业中,操作者的视觉负担往往过重,倘若能用听觉通道传递一部分信息,那么可以减轻视觉负担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听觉信号具有强迫注意的特点,所以特别适合传递告警信息。它也可用于导航,追踪等较为复杂的传信工作,效果并不比视觉信号差。听觉信号的设计和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听觉信号的含义应尽量与人们习得的或自然的联系相一致,例如尖叫声同紧急情况相联系,高频声同“向上”相联系。(2)尽量使用间歇的或变化的声音信号,避免使用连续稳态信号。(3)听觉信号的强度应相对高于背景噪声的水平, 以防止产生声音掩蔽效应。(4)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听觉信号时,各信号之间应有明显差别,并且相同信号在所有时间里应代表同样的意义。(5)对必须同时呈现的信号应将其声源的空间位置分离,或按其对系统的重要程度提供优先注意的指示。(6)选用的信号与以前使用过的信号在意义上不应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