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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如何判定 |
| 类别 | 离婚咨询-夫妻财产 |
| 内容 | 婚前财产公证,我财产就是目前父母的,房子,门面,车辆,目前都是父母的名称,我如今但又不想过户,感觉对父母蔑视。这种如何办理啊?下面由情感小编介绍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添加我们咨询师微信,为你解答情感难题。 还有如果办了结婚证书以后我个人所买来的房子,并且恋爱时的财产公正又没,那样算得上夫妻一同财产吗? ![]() 回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一)薪水、奖励金; (二)生产制造、运营的盈利; (三)企业知识产权盈利; (四)传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要求除外; (五)别的理应归一同全部的财产。 夫妻对一同全部的财产,有公平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用、伤残人工资补助相关费用; (三)遗嘱继承或赠与协议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门生活用品; (五)别的理应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其结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一部分共同共有。承诺应当采取书面通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夫妻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其结婚前财产的承诺,对彼此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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