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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婚姻家庭的案例分析 |
类别 | 经营婚姻-婚姻家庭 |
内容 |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41、(1)家具和家用电器不是王泳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而购置的家用电器,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2/3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2、本案中,华某提交的病历、门诊记录、手术同意书、多次报警记录,可以证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多次、连续、不间断殴打华某的行为,致华某受伤,且伤害程度较重,该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行为。 3、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草结婚,婚后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也比较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的。 4、,王某与梁某不构成事实婚姻。其一,1994年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构成同居行为;其二,王某是已婚人士,也不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双方必须都是未婚状态)。 5、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子女,兄弟姐妹的孙子女,母亲的兄弟姐妹,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孙子女,母亲的兄弟姐妹的曾孙子女)因此,2人在隐瞒双方近亲关系的情况下,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该婚姻违反婚姻法的强制规定,属于无效婚姻。 家暴离婚案例分析对于这起离婚家暴案件,惠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对女方不忠是导致两人家暴后离婚的主要原因,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应予以支持。 家暴的持续,一方面是施暴一方本身的情绪和人格问题需要面对,而另一方面还来自于受暴方对于家暴问题的处理方式。从你的表述中看出来,他的暴力行为是愈加严重了。 遭遇家暴的服务对象当时脑袋一片空白,未报案,先后向居委会及社会工作者要求帮助,提出想与丈夫离婚,同时表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①阿玲与丈夫在1996年结婚,婚后一年第一个孩子出生后,丈夫开始经常不回家并狎妓、对其进行家庭暴力,这些行为让她痛苦不堪,甚至差点被染上性病。 家庭暴力离婚的,如果是通过起诉离婚的,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家暴方进行赔偿,家暴方分得的财产就会变少。如果是协议离婚,一方有家暴的,财产的分割还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六)对于子女来说,父母离婚使得家庭原本具有的社会化、情绪支持、物质照顾等社会职能大为削弱甚至丧失,即使父母后来再婚,也很难代替原有家庭的职能,从而之间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家庭的发展任务就是要成功的满足人们成长的需要,负责将导致家庭生活中的不愉快,并给家庭自身发展带来困难。 离婚现在不再单单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了,它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由此引发出一系列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工作介入婚姻暴力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背景介绍 (一)、家庭背景 服务对象阿玉(化名),女,已婚未生育,现年39岁,户籍是东莞市莞城区,与丈夫、小姑子一起居住在丈夫父母家。 3个典型婚姻家庭法案例简析案例1 甲因为失踪了所以下落不明,经过家人的多次寻找,都是无音讯。后经妻子乙申请,法院宣告了甲死亡。3年后,甲突然从外地回来了,却发现,乙与丙两人结婚了,但又已经离婚了。 阿强起诉时表示,老王与他失联,还离婚了,但是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前妻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你院(1989)晋法民报字第1号“关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是否应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抚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请示报告收悉。 李某系无职业自由公民,在与严某初期相识期间,李某想方设法要求与严某交往,人为意识低劣,不过,此与本案无关。但其中,李某与严某同居的行为,存在疑点。 很多家庭的幸福是一样的, 不幸却各不相同,婚姻纠纷在我国颇为常见,下面由我为你介绍婚姻纠纷的相关 法律知识 。 事实婚姻归纳为如下六个特征:主观目的性。即当事人双方主观上具有创设夫妻法律关系、永久共同生活之意愿,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客观现实性。 高某与秦某夫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为了让孩子能够重新回归家庭,重庆市九龙坡区某社区调解员主动联系上高某的养父秦某。调解过程 解员安排高某与其养父母秦某、卓某等来到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当面向双方详细了解引起纠纷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家庭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停以解决纠纷。,由当地村委或、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社会工作者案例分析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周总理说:“活到老,学到老。”婚姻也应该是这样。学习怎么去爱一个人,以便让自己具有爱人的能力,和被人爱的能力。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安定团结,希望大家都不要患了“爱无能。 离婚现在不再单单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了,它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由此引发出一系列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家庭的发展任务就是要成功的满足人们成长的需要,负责将导致家庭生活中的不愉快,并给家庭自身发展带来困难。 那么,下文是由我整理的社会工作介入诉讼离婚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家庭社会工作,是为帮助解决家庭问题,增进家庭福利,更好的为实现家庭功能而进行的社会工作,特指以协助整个家庭为主旨的社会工作。在本案例中,负责社工主要运用家庭治疗的专业方法来对个案提供咨询辅导服务。 社会工作者多角度介入个案案例分析 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三大手法之一,是社会工作者实务能力的重要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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