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情感咨询  情感美文  情感百科  情感生活  学习充电  旧版美文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情感问题:

 

标题 婚姻家庭法典型案例
类别 经营婚姻-婚姻家庭
内容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10

判决合理。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对于继父母婚姻关系终止后继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因此属于执行困难的情形。

分析:婚姻法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消灭。

婚姻法案例分析 2011年7月至11月,老王多次向朋友阿强借钱,共计100万元。双方都是口头协议,连借条都没有写。

根据情况描述,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隐瞒了已婚事实,并与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最终通过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登记结婚。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丙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本案例的主要法律问题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诉讼的问题。我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和是否对子女财产进行合理安排。

广东女子当全职太太4年,离婚后向男方索赔2万家务费,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1、该案例的最终判决是女方获赔1万元家务补偿款,判决双方离婚。婚内孕育一女归女方抚养,男方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享有探视权。该案例入选名典法典型案例。

2、法院判决谭先生给王女士3万的家务补偿费 对于王女士要求的补偿费,谭先生并不想给,他觉得结婚以后妻子没有协助自己工作,更别提照顾老人了,只是在家照顾孩子,意思就是觉得妻子对这个家并没有什么付出,自己不想补偿她。

3、根据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当地生活水平以及男子的经济收入等实际情况酌情补偿。该女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她婚前经营餐饮店,婚后因为怀孕带孩子没有继续工作,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同时男子要支付一万元的家务劳动补偿费。

4、在离婚是法院酌情要给予弱势一方家务劳动补偿,即使是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全职太太不仅仅可以主张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也可以主张全职太太获得单独的劳动赔偿。

婚姻法王平丁兰案例

1、案例:王平,男,某大学教师。丁兰,女,某公司出纳员。王、丁于1994年结婚。婚前,丁兰借款10万元购房一套,并用个人积蓄3万元购置了高档家具,王平则购置了全部家电可,并购摩托车一辆供丁使用。

2、丁兰把自己的工资存入银行属于夫妻共有财产。1997年王平出版一部专著,获稿费5万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000年王平以其科研方面的突出贡献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并获得奖金10万元。

3、当大运行得不好,整个人也就会变得很颓废,缺少努力赚钱的动力,遇到的都是小人,处处跟自己作对,要婚姻没婚姻,要事业没事业,经常失眠。

4、离婚纠纷中对于财产的分割主要问题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这还包括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对于符合《婚姻法》地十七条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上是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

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

1、案例:王平,男,某大学教师。丁兰,女,某公司出纳员。王、丁于1994年结婚。婚前,丁兰借款10万元购房一套,并用个人积蓄3万元购置了高档家具,王平则购置了全部家电可,并购摩托车一辆供丁使用。

2、我打算以后跟他老死不相往来了,我要对方一次性把孩子的抚养费付给我! 法院很少很少支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一万例案件里面,最多一两例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

3、拜访吴杰臻之前,我翻了翻他的微博,果然每一个案例都直击人性。 他处理了超过1000起婚恋案件,在他的微博里,你能看到婚姻的生死万状。

4、案例分析 年逾70岁的张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四个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告上法院,请求法官判决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承担自己的赡养费。经查:张某生育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即大儿子)。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分析:婚姻法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消灭。

婚姻法案例分析 2011年7月至11月,老王多次向朋友阿强借钱,共计100万元。双方都是口头协议,连借条都没有写。

根据情况描述,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隐瞒了已婚事实,并与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最终通过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登记结婚。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丙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根据婚姻法及民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故而刘某死亡后划分为刘某遗产。答2:虽根据继承法:遗嘱以公证遗嘱为第一效力。但本案例中公证遗嘱所证明的标的房产并非为刘某一人所有。故而本公正无效。

随便看

 

依恋情感网是专业的婚姻咨询、情感专家,为挽救婚姻修复关系、挽回爱情、分离小三、婚外情、出轨、离婚、分手、家暴、情感咨询等问题提供情感心理指导,帮助您分析解决情感难题。

 

Copyright © 2002-2024 yiyi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5 6: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