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人物我(男)和我对象(女),我们在两年前经人介绍人事,当时我在开封二姐夫开的4S店做事,对象一直在我们县城医院做的合同护士,刚开始还好,到后来对象说想让回来发展,好有个照应。去年十一月份回来了,然后找不到合适工作,我们县城有个集团,一年8成以上税收都是这家公司的,这个公司在我们这开了一个畜牧基地养猪的,我学的这个专业,就去应聘技术了,也应聘上了,怎么说也算稳定了,因为对象她妈想让我有个稳定工作。前几天见了他妈(第一次),说了情况,她妈一开始也同意,然而对象舅舅在县政府上班,对象妈问过她舅舅之后,他舅舅说这不行,咋说都是喂猪的,说不出口,嫌工作丢人,现在对象妈又不同意了,我该怎么办, 我们两个互相喜欢,她妈这一关怎么办? 导师解答:你对象不是老师吗?怎么转眼又成了一直做合同护士?既然嫌你工作丢人,你就继续回开封做不丢人的工作呗?县城里本来就没有太大的发展,如果不为了女友,单纯为了自己个人的发展也应该在大城市闯荡。现在你做了牺牲回县城还让人嫌弃,那就回开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