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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二婚,我们各有一个孩子,年龄一样大,她男孩归前夫,我女儿跟我,我妈妈带,现在我们有个三岁女孩。刚开始我们感情很好,自从她把她前夫的孩子接回来后,我们就感情不和了(她去接也不给我说,也不商量,直接接回来了,她说她前夫又结婚了,他老婆不让要这个孩子)。 我们为了这个孩子两次要离婚,她不接受我的孩子,我也不接受她的孩子,我觉得男孩和女孩不一样,男孩要结婚,开支大所以我不同意,她们家对我孩子也是不友好。最近她是铁了心要离婚,(就是她出差了我没有给她孩子做饭吃),她说可以保留夫妻名分但是不会买一起了,请老师帮我分析一下如何处理。导师点评:再婚夫妻不是因为财产有矛盾,就是因为前方的孩子有矛盾,这是逃不过去的魔咒。你再不喜欢她的儿子,也不应该她出差的时候不给她的孩子做饭吃。你们谁都看不上对方的孩子,也不想为了两个人亲生的女儿相互忍耐一下。那就离婚吧,把三岁的女儿抚养权划分一下,各走各的阳关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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