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虐待、经济控制等)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非单一“类型”人群的专属行为。但从心理学、社会学研究及实践案例来看,以下人群相对更容易出现家暴行为,其背后往往与个人特质、成长环境、社会文化等因素相关:
一、存在特定心理或人格特质的人群
- 控制欲极强、偏执型人格者:这类人对亲密关系有强烈的占有欲,认为伴侣“必须完全服从自己”,一旦感觉对方“失控”(如与异性正常交往、表达不同意见),就可能通过暴力(包括威胁、监视、精神打压)来重新掌控关系。
- 缺乏共情能力、情感淡漠者:难以理解或在意他人的痛苦,施暴时不会因对方的恐惧或受伤而停止,甚至将暴力视为“理所当然”。
- 冲动控制障碍者:情绪稳定性差,遇到冲突时无法理性处理,容易瞬间爆发攻击性,事后可能后悔但难以改变行为模式。
- 自恋型人格者:过度自我中心,认为自己的需求和感受高于一切,若伴侣“忤逆”或“损害其面子”,可能通过贬低、羞辱甚至暴力来维护自身“优越感”。

二、成长环境中暴露于暴力模式的人群
- 童年目睹或经历过家暴的人:童年时期长期目睹父母或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如父亲殴打母亲、父母对自己施暴),可能会形成“暴力是解决冲突的合理方式”的认知,成年后容易模仿这种行为模式。研究显示,童年经历家暴的人,成年后实施家暴的概率是普通人群的3-5倍。
- 童年缺乏安全感或被忽视者:部分人因童年未得到足够关爱,成年后可能通过控制伴侣来填补内心的不安,若伴侣的行为“威胁”到这种控制(如提出独立需求),可能转化为暴力。
三、存在物质滥用问题的人群
- 酗酒、吸毒者:酒精和毒品会显著降低人的自控力,模糊是非边界,放大负面情绪(如愤怒、猜忌)。研究表明,酒精依赖者实施家暴的概率是普通人群的2-3倍,且暴力程度往往更严重(因酒精会抑制“对伤害的顾虑”)。
- 长期滥用药物(如兴奋剂、镇静剂)者:药物副作用可能导致情绪暴躁、幻觉或偏执,增加暴力冲动。
四、受传统性别权力观念影响较深的人群
- 持极端“大男子主义”或“男权至上”观念者:认为“男性应绝对主导家庭”“女性必须服从丈夫”,将妻子/伴侣视为“私有财产”。当伴侣试图争取平等地位(如外出工作、拒绝家务控制)时,可能通过暴力“惩罚”或“纠正”其行为。
- 认同“家庭暴力合理化”观念者:受某些扭曲观念影响(如“打是亲骂是爱”“教训不听话的家人是应该的”),将暴力视为“管教手段”,而非违法行为。
五、面临长期压力且缺乏应对能力的人群
- 长期处于经济压力、社会地位低下者:部分人在外部环境中受挫(如失业、收入微薄、社会歧视),无法通过合理途径宣泄压力,可能转向家庭内部“转移矛盾”——通过对家人施暴获得“暂时的控制感”,弥补自身的挫败感。
- 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极差者:不懂得沟通技巧,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亲密关系中的矛盾(如金钱分配、育儿观念分歧),习惯用“暴力压制”代替“理性对话”。
重要提醒
- 上述特征是“风险因素”,而非“绝对标签”:并非符合某一特征就一定会实施家暴,家暴的核心是**“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而非天生“施暴者”。
- 避免刻板印象:施暴者可能是任何性别(尽管多数案例中为男性,但女性也可能实施家暴,尤其在精神虐待、经济控制中)、任何年龄、任何社会阶层,不可仅凭职业、学历等简单归类。
- 家暴的本质是权力与控制:施暴者通过暴力建立对伴侣的绝对支配,而非“一时冲动”,其行为往往具有重复性、升级性,需警惕“道歉-再施暴”的循环。
如果身边存在家暴迹象,无论是受害者还是目击者,都应及时寻求帮助(如报警、联系妇联或反家暴机构),早期干预能有效阻止暴力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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