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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一个新闻,一位有64套房的女房东爱上了一名24岁的男租客,交往一年怀孕后,该男子跑了,因为他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男子原本是女房东的租客,因长期不交房租,和女房东有了纠葛,慢慢的就聊了起来,聊出了感情,住到了一起。前段时间女房东身体不适上医院检查,才发现怀孕了。和男子说了这事之后,本以为男子会求婚,却没想到他直接提出了分手,甚至连夜走了。 女房东找到他讨要说法,男子说他的年纪只有24岁,女房东34岁,两人走到一起完全不现实,而且他的朋友老嘲笑他是吃软饭的,所以他其实早就有了离开的念头。前些天和父母说了自己的情况,结果父母坚决反对,无奈又无助之下,他只能选择逃离。毕竟自己还是个孩子,无法承担这么大的事情。女房东表示无法接受他的说法,劝他:现在这个社会完全是有钱人说了算,再说了,被人嘲笑几句又不会怎么样,别人都是嫉妒,自己已经怀孕两个月了,不能说分手就分手,希望他可以再考虑考虑。可最终,双方还是不欢而散,男子坚持分手,而女房东也只能表示接受。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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