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安徽人身损害赔偿将不分“城乡”,安徽省高院发布试点实施方案,12月16日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记者昨天从省高院了解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下,2019年12月16日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试点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 看到这个消息,我非常激动,心里五味杂陈,想起往事很难受,但为安徽省高院点赞。这样的消息如果早来9个多月,我们或许就身心少受折磨,可以更有底气地为岳父讨回公道。9个多月前,一场车祸夺走岳父的生命。对方全责,岳父在城里生活十多年,却在赔偿问题上遭对方各种抵赖。我们合理合据地要求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被对方以及相关人员各种说不够严谨,想想也是心酸。太受折磨了,如果这个政策早出,所有人的生命一视同仁,还有他们抵赖的可能吗?不想再回想那段往事了,只希望人间少些悲剧,再也不想看到那些悲痛的消息了,呼吁司机们,谨慎驾驶,尊重生命,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