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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5岁了,离婚4年了。离婚是因为我的债务问题不想拖累老公和孩子。离婚不离家,我们一直分居两地,这期间老公有过女朋友,后来分了,但是今天我又在手机里发现他跟3个女人有来往,我沉默了。这4年因为我觉得对这个家有愧疚,所以默默的忍受心里的痛苦,我不知道这样做还有意义吗? 导师点评:你好,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婚姻不是儿戏,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契约。别说是你们这种情况,就是为了买个房子假离婚的,最后弄假成真的也不在少数。虽然当时你们是商量好的,离婚不离家,而且你也是出于好心不想拖累丈夫才这样做的。但是,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们是离了婚的,而且分居在两地,所以你丈夫再找其他的女朋友也好,接触其他的女人也好,其实也是没有问题的。你问我自己这4年来的痛苦,有没有意义?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反而没有什么意义,不如问一个更好的问题,你现在可以怎么办?如果你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你的债务问题也解决了,或者你的丈夫愿意和你一起分担这个债务,那么你可以提复婚,并想办法结束异地分居的生活,可是我感觉八成你丈夫是不会答应的。如果他不答应,你需要考虑的就是,这段婚姻等于是已经结束了,你自己的未来该何去何从?如何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新的生活?而不是纠结于过去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过去这几年值得还是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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