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字部】
【集韵】【韵会】皮苋切【正韵】备苋切,并音辩。【说文】判也。【广韵】别也。【易·乾卦】问以辨之。【礼·学记】离经辨志。【注】辨,谓考问得其定也。【周礼·天官】弊群吏之治,六曰廉辨。【注】辨,谓辨然于事分明,无有疑惑也。
又【韵会】床髀足笫閒也。【易·剥卦】剥床以辨。【疏】床足之上,床身之下,分辨处也。【程传】床之干也。
又变也。【楚辞·九辨注】辨者,变也。谓陈道德以变说君也。
又井地之数也。【礼·王制·注】京陵之地,九夫为辨,九辨而当一井。
又姓。
又【集韵】见切,音徧。与徧通。匝也。【史记·礼书】万民和喜,瑞应辨至。【注】同徧。
又【广韵】苻蹇切【集韵】【韵会】平免切【正韵】婢免切,并辩上声。义同。
又【集韵】邦免切,鞭上声。义同。
又与贬通。【礼·玉藻】立容辨卑,无𬤛。【注】辨作贬。容虽贬损卑降,不倾侧柔媚也。
又【广韵】普面切【集韵】【正韵】匹见切,并音片。革中断也。【尔雅·释器】革中绝谓之辨,革中辨谓之韏。【注】革中断之名辨,复中分其辨名韏。【集韵】作辨。同辨。【说文】判也。【广韵】别也。【易·履卦】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