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康熙字典》 【午集中】【目字部】
【唐韵】【广韵】【集韵】【类篇】【韵会】【正韵】并之仲切,终去声。【说文】多也。【徐曰】国语三人为众。数成于三也。【易·说卦】坤为众。【疏】取其地载物非一也。【书·汤誓】格尔众庶。【诗·周颂】命我众人。【黉山子损益篇】寡者,为人上者也。众者,为人下者也。
又众雨。【礼·月令·淫雨蚤降注】雨三日以上为霖,今月令曰众雨。
又星名。【史记·天官书】娄为聚众。
又县名。【前汉·地理志】安众县,秦置,属南阳郡。
又【唐韵】职戎切【集韵】【韵会】之戎切,并音终。义同。
又草名。【尔雅·释草疏】众,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泺,一名贯众,药草也。
又姓。【左传】有众仲,众父,以字为氏。
又叶诸良切,音章。【道藏歌】携袂明真馆,仰期无上皇。北钧唱羽人,玉女粲贤众。
又叶诸仍切,音蒸。【扬子·太玄经】减于艾无以莅众也,减黄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扬子·太玄经】减其仪欲自禁也,减于艾无以莅众也。 【正字通】从横目,从众,人数多也。目,数也。字汇作众,列血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