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康熙字典》 【辰集中】【木字部】
【唐韵】【广韵】迂往切【集韵】【类篇】【韵会】妪往切,并汪上声。【说文】邪曲也。【淮南子·时则训】木熙者举梧槚,据句枉
又人之不直者,亦谓之枉。【论语】举直错诸枉。
又屈也。【礼·月令】仲秋,命有司申严百刑,毋或枉桡。
又冤也。【唐书·高仙芝传】军中皆呼枉。
又枉驾。【战国策】聂政曰:仲子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
又枉矢,有三义:一【周礼·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注今之飞矛是也。或谓之兵矢。一【礼·投壶】主人谓曰:某有枉矢哨壶,请以乐宾。【注】谦言不直之矢也。一星名。【考异邮】枉矢,状如流星,蛇行有尾。
又【类篇】巨王切。汲具。
〔【周礼·秋官·司寇】救日以枉矢。【注】汉时名飞矛,用以守城利火射。〕 谨按秋官司寇无救日以枉矢之文,注亦无汉时名飞矛之语。今照周礼改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注今之飞矛是也。或谓之兵矢。〔【投壶礼】主人谓曰某有枉矢哨壶,以乐嘉宾。〕 谨按礼字应移于投壶之上。照原文谓字改请字。以乐嘉宾改请以乐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