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康熙字典》 【丑集中】【土字部】
【唐韵】居匀切【集韵】【韵会】【正韵】规伦切,并音钧。【说文】平也。【诗·小推】大夫不均。【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齐天下之政。【春官】军礼有五二日大均之礼,恤众也。
又调也。【诗·小雅】六辔既均。
又徧也。【易·说卦】坤为均。【庄子·寓言篇】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循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
又天子设四代之学,曰成均,见【礼·文王世子注】。
又造瓦之具,旋转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为。
又乐器。【礼·乐记】乐所以立均。【尚书疏】堂上之乐,皆受笙均。堂下之乐,皆受磬均。【后汉·律历志】冬夏至,陈八音,听五均。【注】均,长七尺,系以丝,以节乐音。
又均服,戎服也。【左传·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又地名。均,古麇国,在襄阳。【唐书·中宗纪】嗣圣元年,太后迁帝房州
又迁于均。
又【集韵】王问切【正韵】禹愠切,并音韵。【说文先训】古无韵字,均即韵也。
又与专切,音沿。【史记·夏本纪】均河海,通淮泗。【郑元曰】均读沿。
又叶古顽切,音鳏。【韩愈·孟郊失子诗】问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来不相关。
又通作钧。【书·泰誓】厥罪惟钧。
又或作旬。【礼·内则】旬而见。【周礼·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注】均古通旬。别作均。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钧齐天下之政。〕 谨照原文钧改均。〔又地名。均,古麋国,在襄阳。〕 谨按春秋左传有麇国无麋国,麋改麇。